您的位置首页百科知识

清朝官制中的“湖广总督”、“两江总督”分别管辖哪些几个省?

清朝官制中的“湖广总督”、“两江总督”分别管辖哪些几个省?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清朝官制中的“湖广总督”、“两江总督”分别管辖哪些几个省?

“湖广”指的是湖南、湖北和广东、广西。“两江”指的是江苏、安徽和江西。两江总督,正式官衔为总督两江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操江、统辖南河事务,是清朝九位最高级的封疆大臣之一,总管江苏、安徽和江西三省的军民政务。由于清初江苏和安徽两省辖地同属江南省,因此初时该总督管辖的是江南和江西的政务,因此号两江总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