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教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外籍教师指由教育机构聘任、取得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在中国境内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外籍人员。中国自19世纪末高等学校兴办时即有聘用,1953年起大规模引进,文革期间中断,1978年后恢复 。根据聘期长短分为长期外籍教师和短期外籍教师:长期外籍教师聘期一般在3个月以上,由中方提供工资、住房,并根据合同约定提供国际旅费及家属随行安排;短期外籍教师聘期一般在3个月以下(含3个月),主要承担短期讲学、讲座等任务,由中方提供生活费和住宿条件。
长期外籍教师按岗位分为专业类和语言类:专业类长期外教原则上需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语言类长期外教需具有学士以上学位,且满足母语教学背景及2年以上教育经历、教育类学位或教师资格证书等条件之一 。聘用需符合"以我为主、按需聘请"原则,院校需配备专职外事管理人员并签订含教学时数、法律义务的合同。外籍教师薪酬由各聘用单位根据岗位类别、学历及工作经历等因素确定,一般语言类外籍教师月薪在7000—13000元区间,专业类外籍教师月薪在10000—12000元区间,长期外教另享住房等补贴。外籍教师需接受听课考核,禁止传教及政治干预,解聘需经主管部门批准 。部分高校实施模块化引进计划,外籍教师参与学科建设及双语课程开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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