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山(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高山,男,1970年12月出生,汉族,江苏沛县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94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2024年11月12日,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高山受贿一案,对被告人高山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扣押在案的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没收,上缴国库,未退赃款继续追缴,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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