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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限售股

个人限售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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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限售股

个人限售股是指个人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流通股,主要来源于股权分置改革前未流通的国有股、法人股经股改后取得流通权但承诺限售的A股,可分为IPO限售股(“大小限”)和股改限售股(“大小非”)。自2010年起,个人转让限售股需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转让收入减除原值及合理税费。根据2026年8月三部门公告,对限售股成本原值核定采取新老划断方式:2026年8月28日前已办理初始登记且未申报成本原值的存量限售股,仍可按转让收入的15%核定成本;此后新登记限售股未申报成本原值的,按转让收入全额计税。根据2024年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个人所得税有关征管服务事项的公告》,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的纳税地点由证券机构所在地调整为限售股所对应的上市公司所在地,并依托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实现扣缴申报、税款缴纳等业务的“全国通办” 。

2008-2009年,股权分置改革推进后“大小非”解禁为主,2010年迎来首发限售股解禁高峰。政策层面,2009年财税文件明确征税对象及计税规则,2010年补充限售股优先原则等执行细则 。2024年的政策优化旨在促进税源地与税收入库地更好匹配,提高纳税服务水平 。2026年8月28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对外发布公告,规范限售股个人所得税政策,限售股解禁后的送转股将纳入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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