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中央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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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中央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行政机关,成立于1949年10月1日。其机构包括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政务院、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署等 。
1949年9月21日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毛泽东任主席,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高岗为副主席,陈毅等56人为委员。同年10月1日召开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任命周恩来为政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长,毛泽东兼任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朱德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司令,沈钧儒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罗荣桓任最高人民检察署检察长 。依据《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政务院下设政治、法律、财政经济、文化教育和人民监察委员会,初期辖有30个工作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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