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是为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名录根据建设项目特征、所在区域环境敏感程度及环境影响程度,将项目分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填报登记表三类,并明确环境敏感区包括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家公园等法定保护区域以及居住、医疗卫生等特定功能区域 。
该名录于2002年10月3日由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2003年1月1日起实施,后经2017年、2018年、2021年三次修订 。2020年11月30日生态环境部公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自2021年1月1日施行,明确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不纳入环评管理,新增工业建筑、生态修复类项目环评要求,简化40个行业登记表填报 。2023年8月14日生态环境部发布最新版本 ,生态环境部正在对名录进行修订并公开征求意见稿 。
根据名录规定,规模化畜禽养殖中年出栏生猪5000头及以上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名录要求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需重点分析对敏感区的影响,改建/扩建项目按工程内容确定环评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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