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教师农村补助和乡补的发放标准文件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吉林省教师农村补助和乡补的发放标准如下:
一、农村中小学教师生活补助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全省脱贫县(市、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吉财教指〔2024〕379号),2024年全省脱贫县(市、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生活补助资金总额为315万元。资金发放需严格遵循国家和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要求,具体依据《吉林省连片特困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生活补助发放管理办法》(吉教联字〔2015〕32号)和《吉林省非连片特困地区贫困县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生活补助资金发放管理办法》(吉教联字〔2016〕46号)执行。补助对象为脱贫县农村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资金由市县财政部门统筹分配,确保专款专用。
二、乡镇补贴发放标准
三、政策依据与执行要求上述标准均以省级财政和教育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为准,各市县需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确保补贴发放公开透明、及时足额。教师可通过当地教育部门或财政局官网查询具体发放名单及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