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布政使是什么官 清朝布政使是几品官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1、明朝布政使是行政长官 ,清朝布政使是从二品官。
2、布政使,官名。明初,沿元制,于各地置行中书省。
(1)、明洪武九年(1376年)撤销行中书省,以后陆续分为十三个承宣布政使司,全国府、州、县分属之,每司设左、右“布政使”各1人,与按察使同为一省的行政长官。
(2)、宣德以后因军事需要,专设总督、巡抚等官,都较布政使为高。清代始正式定为督、抚的属官,专管一省的财赋和人事,与专管刑名的按察使并称两司。康熙六年(公元1667年)后,每省设布政使一员,不分左右,均为从二品。
(3)、但江南省(后分为安徽、江苏两省)、陕西省(后分为陕西、甘肃两省)和湖广省(后分为湖南、湖北两省)设有两布政使。二司的长官布政使和按察使,俗称藩台、臬台。
(4)、一般省里设有三司,承宣布政使、提刑按察使、都指挥使,第三个负责指挥军事,很少参与地方政治,故很少提及。地位品级从二品,掌管一省的财政、民政。

扩展资料:
明朝布政使与清朝布政使区别:
布政使(藩台)、按察使(臬台)
清朝的布政使和明朝的布政使有所区别,明初布政使是地方官的一把手,和按察使、指挥使并列第一,分管民政。
而清朝布政使则是总督、巡抚的属官,专管一省的财赋和人事,具体职责有:承接上级指派的政务、法令宣达到各府、县,督促其贯彻实施;管理府、县各级官员,按期发放俸禄,考核政绩;征收全省各地赋税,负责财政收支。
统计全省各府户籍、税役、民数、田数等民事内容。类似我们今天分管经济、人事的副省长。
康熙六年(1667年),在全国各省设有布政使1名,一般都是从二品官阶,地方官员在称呼时都简称“藩台”。
按察使的官员是专门管理司法和刑名,正三品官阶,和布政使并称“两司”,清朝不同于明朝的是,地方不设指挥使管理军事。而在地方驻防八旗和绿营,八旗的归属都统、副都统管理。
影视剧中常见的提督官员则是省级的最高军事长官,统管一省绿营。提督归总督、巡抚节制。清朝地方官一般称按察使为“臬(niè)台”。
清朝时期的布政使、按察使地位仅次于总督、巡抚,也是属于高级别的地方长官,而绝非什么“打酱油”的角色。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布政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明朝官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清朝官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