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根据《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驻编〔2003〕1号文件设立的驻马店市人民政府直属的全供事业单位,正处级规格 。该中心承担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编制与执行,负责缴存提取管理、贷款发放回收及资金核算工作,下设7个科室和11个县区业务部 。
2024年,中心调整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出台了《驻马店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并将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调整至单缴存职工60万元、双缴存职工70万元。同年,中心实施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政策,并推行了二手房“带押过户”业务。2024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额41.02亿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0.01亿元,实现增值收益2.33亿元。中心在日常管理中推行柔性执法模式,提供“跨省通办”等服务,并获评法治驻马店(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等称号 。2025年,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被列为市级行政执法主体之一 ,并于同年8月与中国工商银行驻马店分行开展了业务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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