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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预告登记

不动产预告登记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不动产预告登记

不动产预告登记是为保障将来不动产物权变动而设立的特殊登记制度,通过登记使债权请求权具有对抗第三人效力,主要用于防范商品房“一房二卖”和“先卖后抵”等交易风险。该制度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预告登记后未经权利人同意处分不动产不发生物权效力 。适用情形包括商品房预售、不动产买卖抵押、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登记效力包括保全请求权效力、顺位效力及破产保护效力,且免收登记费用 。办理流程包含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四个环节,通常5个工作日内办结,申请材料需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及合同等文件 。当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或债权消灭时,义务人可申请涂销登记 。

预告登记起源于后期普鲁士法,现分为预购商品房及预购商品房抵押权两类主要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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