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秘书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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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院秘书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的一个办公机关,根据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于1949年9月设立。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时原政务院秘书厅改为国务院秘书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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